魏少玲代表:
《关于加强中学生骑乘电动车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建议》(第13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局交警部门工作的关心和建议。针对您提出的三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落实。
一、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我局交警部门严格落实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日常的路面执勤巡逻勤务机制,查纠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学校对学生骑行电动车或机动车上下学的情况及电动车改装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并协助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学生的出行安全。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我局于2023年4月13日与宁德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涉校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教育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涉校交通安全治理。一是实施学生“持卡上路”制度。我们将建议并协助教育部门实施学生“持卡上路”制度,组建“校园义务交警队”,在上下学的高峰时段查纠并记录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针对学生的违法情况,我们将联合学校开展 “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班”、“遵守交规好学生”等评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二是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我们将针对中学生重点骑行群体,深入校园开展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宣传,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并发放《宁德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让中学生们能够做到严守交通安全法规。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我市交警支队坚持交通安全进校园常态化,联合全市中小学,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骑乘电动车等交通安全指示,培养交通安全习惯。持续开展“知危险 会避险”“重细节 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守法意识。同时,依托媒体、交警“双微”平台,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会不断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交通服务。如有其他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领导署名:颜细斌
联 系 人:温若怡
联系电话:18705028929
宁德市公安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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