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214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7-04 09:48 来源:宁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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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缪立新委员《关于定制服务,缓解上学的“潮汐”交通压力的建议》(第2140号)收悉,现将我单位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委员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涉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涉校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改善学校周边的安全出行环境,全力防范和遏制涉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一、深入排查隐患,防范涉校事故。每学期开学前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车及驾驶人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重点排查校车驾驶人审验、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对未及时审验或存在交通违法、事故未处理的,督促及时处理;定期联合排查校园周边特别是学校门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设施、隔离设施、停车设施等,建立隐患台账并推动落实整改;定期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发现有途经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准施策治理,提升通行效率。根据城乡不同状况,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研究针对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不断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同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时上下学、潮汐车道、临时限行管控等方式,分散集中接送带来的交通压力。推广在校园门口周边道路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聚集停留,今年以来全市共25所学校推行错时上下学、潮汐车道、临时限行管控等措施,开通17路定制公交,缓解上下学拥堵。

三、严管交通秩序,净化出行环境。紧盯学生集中返校及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学校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采取非现场执法、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力度,严查涉牌涉证、违法载人、超速超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建立“家校警”及城管、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联动协作机制,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共同维护校门口秩序,劝导交通违法乱象。今年以来全市共21所学校开展“家校警”联动协作机制,劝导查处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7320起。

四、集中开展宣传,倡导文明交通。开学初、放假前组织全体师生上好一次交通安全课,制作一期“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专题宣传;组织学校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借助官网、双微等平台大力宣传严禁使用“三轮车”等非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将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严禁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资格的学生驾驶,严禁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严禁学生乘坐超员车辆。定期通过新闻媒体、交安微学群、“两微一抖”等渠道,及时发布安全出行提示,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黑校车”以及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曝光涉校涉生的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拒乘超员、违规车辆,倡议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涉校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通过共组织开展进校园交通安全宣传514场。

领导署名:颜细斌

承 办 人:黄宁辛

联系电话:17850590168     

宁德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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