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 号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事项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状况和监督检查 |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5号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 屏南县公安局禁毒部门(禁毒办、禁毒大队、派出所) |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 | 100%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抽查 | 1、易制毒化学品是否有购销、使用和出入库品种、数量、日期等记录情况;2、是否落实易制毒化学品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3、仓储物品品种、数量与台账是否一致;4、是否按规定建立购销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5、是否有管理岗位职责分工。 | |
2 | 对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检查 | 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 屏南县公安局治安部门(治安大队、派出所) | 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 | 100%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抽查 |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通过查看旅馆前台旅客信息登记簿、押金簿等方式,与旅馆业系统进行核对);8、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 |
3 | 对枪支、弹药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 | 根据《枪支管理法》,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 | 屏南县公安局治安部门(治安大队、派出所) |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 | 100%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抽查 | 1、枪弹库室值守情况;2、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3、枪弹库存与领用登记情况。 | |
4 | 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 |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 屏南县公安局治安部门(治安大队、派出所) | 爆破作业单位 | 100%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抽查 |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5、实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 |
5 | 对网吧的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 |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承担对网吧等经营性上网场所的网络安全审核,监管等职能。 | 屏南县公安局网安部门(网安大队、派出所) | 网吧 | 100%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抽查 | 1、网吧基础资料与网吧实际情况是否相符;2、是否存在一机多人上网的情况;3、是否存在不登、漏登、乱登或冒用他人身份证、身份信息登记上网等违背网吧上网实名制的情况;4、网吧业主、安全员及上网人员有无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各类有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