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
今年市“两会”召开期间,我局共承接市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共计51件。主要涉及政治部,交警、治安、网安、刑侦、法制支队,户政处等7个部门,其中交警支队36件,占比为70.6%;治安支队10件,占比为19.6%。近年来,代表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民主参政议政意识逐年增强,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度也逐年提升。除城市“停车难”、加强城区交通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外,网游管理、养犬、人口城镇化管理等一批新问题成为今年代表委员关注的新热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我们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确保今年建议提案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推动一些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落实责任。副市长、公安局长胡楠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定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林晓东主抓。林晓东常务副局长要求局办公室按照部门职能分解办理任务(见附件1、2,以下简称《分解表》),明确对口挂钩局领导、承办部门和反馈期限,业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明确主办及协办单位。各承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按时保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不得拒绝办理;各承办单位对《分解表》中“办理形式”有异议的,代表建议应在3月6日前;政协提案应在3月13日前提出并书面说明理由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反馈市政府督查室并进行沟通。各承办单位对《分解表》中“市局承办单位”有异议的,应于3月13日前提出并书面说明理由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更改。建议、提案办理数量较多的单位如交警、治安支队等需自行登录“福建省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政务内网网址http://10.1.24.18/fjrd)和“市政协提案平台软件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www.ndzx.gov.cn/),查看、签收、下载相关建议提案。
二、明确办理期限。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的交办日期均为2020年2月24日。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期限为3个月,提案办理期限为5个月。《分解表》中“办理形式”为主办、分办或独办的局属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答复函应在5月6日前,政协提案答复函应在7月1日前报送办公室。《分解表》中“办理形式”为“我局协办”的局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建议协办件应在3月13日前,提案协办件应在4月10日前)将协办意见书面报送市局办公室。市局承办单位对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等无法按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建议要向代表书面说明情况)需上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同意后,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各承办单位尤其是办理建议提案数量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先办理建议再办理提案,先办理协办件再办理其它件的原则进行。建议、答复函应及时上传到办理系统的“答复”栏内,未在办复截止时间(建议为5月24日,提案为7月24日)内上传的,视为未按时办理。
三、加强沟通联系。市局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代表或提案者的沟通联系,每件建议(不含“我局协办”)、提案(含“我局协办”,可电话沟通)都要与代表或提案者进行沟通。办理前及办理过程中要积极征询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建议,要通过电话联系、“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等多种形式跟踪代表、提案者的反馈意见,并认真填写《市公安局与代表、提案者沟通情况表》(附件5)。代表或提案者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当面沟通、共同调研等方式,主动与代表或提案者交换意见,认真重新办理,并重新取得代表、提案者的“满意”答复。答复意见形成的书面材料尽可能当面送达,通过沟通取得代表、提案者的“满意”答复后,由代表、提案者填写《意见征询表》后由各承办单位交市局办公室统一登录网上平台上传沟通情况(交警、治安支队自行上传)。市政府将市直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纳入市直绩效量化考评,关系到我局市直绩效考评等次。办公室也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2020年度局机关考评量化考核,若出现“不满意”或“基本满意”件,将视情况予以扣分。
四、强化协调配合。《分解表》中“办理形式”为主办的局属相关承办单位要主动征求其它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办意见并负责答复代表或提案者,《分解表》中“办理形式”为协办的局属相关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办意见报局办公室。“市局承办单位”为主协办的,主办单位应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10日内将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汇总,由主办单位形成综合书面答复函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主动发挥督查职能作用,于4月下旬、6月下旬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进度情况和市局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严格规范办复。在规范答复内容方面: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立即开展工作,答复要直面问题、简洁精炼、摒弃空话套话,要针对所反映问题和所提建议逐一答复,切忌答非所问、文不对题或出现漏答、错答等现象,原则上篇幅不应超过4页。在规范行文格式方面:各承办单位的书面答复,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行文(见附件3、4),答复函的右上角应标注相应的办理类别“A、B、C、D”(见附件3、4的“注”)。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答复函,市局办公室将不予以接收或退回重新办理。在办文流程方面:每件建议提案经与代表、提案者沟通并形成书面答复函后,经单位负责人核稿签名,及时将书面答复函1份和《市公安局与代表、提案者沟通情况表》送交市局办公室信息督查科逐件审核把关,不要等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后再送交。经市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后的复函,由承办单位校正后送分管局领导签发后再正式印发。建议答复函文件应寄送每一位签名代表,对第一位签名的代表附寄《意见征询表》;提案答复函文件统一按提案左上角的顺序号复文,并寄送委员(第一提案人)、提案单位、市政协提案办。
六、加大公开力度。各承办单位答复函均应注明公开属性,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程序,加大建议、提案答复函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按照有关规定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以外,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办公室信息督查科联系。联系人:史志宏、吴白琳;联系电话:2972206、2972707。
附件: 1.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办理责任分解表
2.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3.承办单位答复件格式
4.协办单位答复件格式
5.市公安局与代表、提案者沟通情况表
宁德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