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28 | 文号 | 宁公函〔2020〕92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17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28 | ||
文号 | 宁公函〔2020〕92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6-17 |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修建市区中心重要交通区域人行道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第4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近年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交通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在经济腾飞的带动下,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购车需求、企业发展带来物流需求、城市建设带来运输需求导致了全市交通流量成倍增长。由于交通需求猛增,路网承载能力不配套,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交通设施配套不完善,公民交通参与意识不强等原因影响,造成人、车、路三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在此环境下,当前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普遍存在一种“重机轻非”的倾向,即重视对机动车道的建设和管理,轻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和管理。因此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现实和借鉴意义,
今年是我市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实现切实改善我市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市民
的交通需求的目标。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和借鉴意义。我局充分履职,强化措施,对当前交通管理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开展攻坚破难工作。
一、关于人行道缺失的问题。
2019年,在市政府牵头组织下,我局交警部门积极参与天山路、福宁北路与闽东中路交叉路口的重新规划与改造,在同有关部门、专家充分交流沟通的基础上,通过增设车道、设置预掉头路口、右转提前驶入辅道等方法,实现了汽摩分道、人车分流,有效提高了路口通行安全和效率。但该路口右转道毗邻的人行道未建设确实也是导致混行情况的重要因素,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我局已积极促成市城建指挥部责成东侨城建公司改造。目前,闽东路往福宁北路方向的人行道已建设完成,人车混行的现象已得到改善。
二、关于车道调整问题。
该路口为减少路口流量,对右转和调头车流予以提前设置且增设进口导向车道,采取混合通行的设计思路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提高右转交通流的通行效率。汽车由左往右进入二轮专用道借道右转,而二轮专用道二轮车流直向通行,两股交通流必然形成交织流,该交织流存在一定通行距离的车辆流向变更,导致平面道路不可避免存在混行,但非交织段如果条件许可,应尽可能予以分流或以合理科学标线予以渠化。因此,您的分流建议很有借鉴意义。今后其他路口改造,我局交警部门将积极会同设计、施工单位进一步改进右转道渠化,尽可能拓宽右转道而实施分流,同时进一步加强路面标线科学施划,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关于安排交通疏导的问题。
由于我市中心城区主要路口改造工程仍在分阶段推进,工程建设和细节修改也正同步进行,我局已提出交通方面的建议和问题点汇总至工程业主单位,同时也邀请相关工程设计单位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以进一步完善改造方案。其间,我局也将持续增派警力加强路口的指挥引导,按照“警力跟着流量走,警力跟着拥堵走,岗位跟着堵点设”的原则,延长勤务时间,取消中午休息时间和加大夜间18点至22点时段的警力部署和巡逻管控。待年底莲城路通车后,采取电子警示或执勤引导的方式,禁止大货车从该路口右侧人行道通过,避免工会大厦(市委第二办公区)大门增加车辆交集的安全隐患。交警指挥中心也将成立城区交通拥堵临时指挥部,加强视频巡查与路面保持信息沟通,一旦发生交通拥堵,立即利用对讲机,点对点发布路面堵情等路况信息,实时指挥调度路面管控警力,排除路面致堵因素。确保不漏管、失控。
再次感谢贵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阮细章
联 系 人:黄宁辛
联系电话:17850590168
宁德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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