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38 | 文号 | 宁公函〔2020〕113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14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38 | ||
文号 | 宁公函〔2020〕113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7-14 |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加强整治烟花爆竹扰民现象的建议》(第0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月22日,我市制定出台《宁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由宁德市公安局牵头开展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治理工作。两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警力有限、勤务工作繁重等困难,坚持“疏堵结合、宣传引导、查非治违”工作方针,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宁德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总体呈减少下降趋势,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属地管理不够有效落实,源头管控措施不到位,查处打击力度不足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工作开展。截至2020年,《暂行规定》有效期已届满失效。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提请政府出台实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起草修订《管理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补短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创城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完成《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和《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起草制定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发布《管理规定》及配套实施文件,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全力补齐创城工作短板。3月24日,市委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管理规定》和《工作方案》,会议议定修改完善《管理规定》等有关事项。4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管理规定》和《工作方案》,并原则性通过。4月30日,《管理规定》颁布实施。5月7日,《工作方案》下发执行,方案中明确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曾智勇任组长,市委常委谢再春、市政府副市长胡楠、市政协副主席刘水金、东侨党工委书记周祥祺、蕉城区委副书记何必良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管理规定》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组织部署。5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组织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5月9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牵头组织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5月12日,我局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传发《宁德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任务安排》,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6月10日,我局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新闻通报会,通报《管理规定》出台后总体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中央驻闽及省市11家新闻媒体记者到会采访。6月9日,我局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先后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通报会议和烟花爆竹违法燃放案件情况通报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6月23日,我局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召开宁德中心城区端午节烟花爆竹“禁放”防控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端午节期间燃放管控会议,杜绝出现燃放高峰。截至目前,在动员部署方面,东侨、蕉城两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先后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全面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市住建局召开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宣传动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中心城区重点酒楼、宾馆、商铺企业经营者宣传动员会议,市民宗局召开中心城区宗教团体、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市教育局召开中心城区32所中小学校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会议。人民银行宁德中心支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召开金融部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题会议,部署银行各重点部位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措施。市公安局召开公安机关宣贯部署暨培训会议,指导属地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全警宣传和案件查处等“禁限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落实零售网点布局规划,组织蕉城区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烟花爆竹回收工作。目前,中心城区所有零售网点已关门停业,烟花爆竹产品已全部下架,烟花爆竹产品由批发企业回收入库。市创城办组织工作督导组,联合公安、应急管理部门深入中心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指导落实源头管控,并组织人员深入两区,开展政策问卷调查等专项督查活动,督促两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依托“文明宁德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组织发动文明单位对中心城区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举报。
(三)广泛宣传发动引导。5月26日,我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提请市政府发布《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和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通告》,并对接印刷厂印制后供两区进行广泛张贴宣传。两区组织社区街道干部、志愿者入户上门开展宣传,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政策解答》等宣传资料,并逐户落实签收回执。市创城办、教育局等单位印发《致市直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政策解答》等相关材料,组织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和两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本单位及本系统所属各单位、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并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回执签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城办借助宁德文明网、微信公众号、文明单位创建QQ群和微信群、电视台等媒体,依托“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等,发布宣传信息,播放新闻视频,广泛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市直11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完成本单位及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签字背书、存档和《通告》张贴工作;市区两级共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7.1万份、张贴《通告》2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材料26万余份,发布烟花爆竹“禁限放”报道50余篇,转载300余次;通过LED屏滚动播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1000余;各社区树立禁燃宣传栏40多版;最大限度提高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知晓率。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开展“禁限放”工作关系民生,考验公安机关能力、体现公安机关形象。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履职、多措并举、严格执法、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6起(其中蕉城28起,东侨18起),查获违法燃放行为人47名。其中,仅端午节当天就查处19起。针对查处的每一起违法燃放案件,公安机关抄告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宁德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对“禁限放”工作动态进行跟踪报道。一是严格案件办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两区公安机关特别是“禁限放”辖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第一时间做好每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燃放警情的接处警工作,做到反应灵敏、迅速出警、查清查实。公安机关不但查违法燃放具体行为人,还查参与人、查烟花爆竹来源,严禁杜绝出现“现场未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无法找到当事人”之类的反馈结果,或简单批评教育敷衍了事。我局指挥情报中心负责梳理每一起警情的接处警部门及出警查证结果,报警务督察部门;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每起接处警案件调查情况的跟踪督察,及时纠正、督促办理。二是严密事前防范。除了严格做好接处警案件办理之外,公安机关广泛搜集信息,提前掌握情况,针对可能出现较大面积市民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超允许规格、品种烟花爆竹的情况制订巡防巡查应对方案。蕉城分局、东侨分局加大中心城区敏感时段、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查和蹲点值守力度,做到有重点、有目标。蕉南派出所重点关注“银行一条街”,大门山派出所重点关注周边新楼盘、五里亭派出所重点关注违法燃放较为猖獗的市政府大门及旁边棚户区、金涵派出所重点关注信访投诉众多的新榕金水湾小区,漳湾、西陂塘派出所重点关注外来人口多、诉求强烈的新能源办公地点和住宅区,提高主动发现和控制能力,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到位,将违法燃放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严肃通报处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如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在案件查结后两日内将违法燃放案件及涉事公职人员情况函告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等单位,进一步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责任。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存在的问题。
《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目前的工作还存在着局限性,工作措施的广度、深度还不足,部分工作任务进度较慢,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创城中心任务还存在着差距。首先,宣传动员存在盲区。根据市创城办组织的随机抽查结果显示,对《管理规定》的知晓率为86%,但对允许燃放时间段的知晓率仅为62%。根据公安部门案件查处情况,大部分违法嫌疑人对“禁限放”烟花爆竹政策规定不清楚不知悉。其次,源头管控有待加强。46起违法燃放案件中烟花爆竹产品均是前期从城区销售网点流出,虽然目前宁德中心城区零售网点已关门停业,下架的烟花爆竹产品由批发企业回收,但批发仓库暂时无法全部容纳,剩余产品继续堆放在零售网点,存在安全隐患。现有长期销售网点“关转停”处理办法是从中筛选转为短期销售网点,但短期销售网点布点选址工作尚未开始,由于批发企业、零售网点产品库存积压较多,处于亏损状态,补偿方案尚未落实,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第三,执法办案调查不全面。部分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调查,对燃放地点管理人员及履职情况询问不到位,影响下一步抄告处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采纳陈委员提出的建议,多措并举、督促履职,以最大决心、最严措施、最强力度,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确保取得更好更大成效。
(一)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验收之年,创城工作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关系创城中心工作成败,不容有失。我局将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城“补短板”工作要求,再添措施、再加力度,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与不足,通报工作进展和短板,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确保工作效益最大化。一是充分发挥协调指导,进一步督促两区政府(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各单位部门管理职责,严格做好各自职责领域的管理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监督、有落实、有成效。提醒两区重点关注“好日子”可能大规模燃放的时间节点,提前掌握辖区有关情况,主动告知提醒,动员群众不燃放,杜绝出现燃放高峰。公安部门无条件做好违法燃放案件查处工作,群众报警的一查到底,日常巡逻发现的也将一查到底,不放过漏网之鱼;加大中心城区敏感时段、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查和蹲点值守力度,对每一起案件用足执法办案方法方式、传唤8小时,顶格处罚,形成震慑效应;全面调查违法燃放地点区域的部门管理职责,对发现未有效履职的,及时抄告,督促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禁限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尤其又恰逢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之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禁限放”工作部门责任,为创城工作“添砖加瓦”。下一步,我局将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对各部门“禁限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提请有关部门实行效能问责和责任倒查。“禁限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必须部门齐抓、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我局在充分履行职责的同时,将大力协调各单位打破部门“壁垒”,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畏难停滞现象,确保“禁限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全面加强宣传引导。一是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不折不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所有人员的动员告知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将“禁限放”舆论宣传工作放在本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持续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进一步杜塞宣传盲点漏洞,通过广而告之,确保禁限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陈委员的意见建议,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迎接挑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感谢陈委员对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希望陈委员在工作中继续一如既往关心、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使各项公安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领导署名:钱昌平
联 系 人:陆一铭、李自梁
联系电话:7182139
宁德市公安局
2020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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