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45 | 文号 | 宁公函〔2020〕127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06 |
标题 |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45 | ||
文号 | 宁公函〔2020〕12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8-06 | ||
标题 |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缓解中心城区乱停车、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3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宁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每年以近30%的速度迅猛增长。由于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不健全,公共停车场所严重匮乏。近年,政府加大了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停车问题。但由于城区可利用空间少(特别是老城区),加之部分公共停车场是利用城市边角地带建设,使用率不高,目前停车难问题依然突出。
城市停车管理是一项系统治理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密切配合。下一阶段,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要求,结合代表的建议和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配合市政建设部门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积极配合住建、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加大新建、改建停车场的建设力度;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充分利用闲置地块,建设公共临时停车场所;推行停车收费有偿服务措施,发挥停车场最大效能;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学校错时向社会开放,提供停车服务。
二、完善中心城区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启动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电警项目建设,在中心城区原有交通监控布设的基础上,推进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学校等重要点、段的监控补点工作,加大违法停车查处力度,规范停车秩序。
三、积极主动参与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本着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应与区域交通条件相协调的原则,对住宅建筑项目按有关规定在报建或选址阶段要求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解决好交通问题。同时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设计配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数量,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问题。
四、配合市政建设部门建设城市智能交通。以市政府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为契机,配合市政建设部门建设统一的停车诱导信息系统。通过停车信息的采集、处理及发布,方便出行者合理寻找停车场和了解路况信息,有利于缓解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目前,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城建集团成立了宁德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搭建了停车场监管平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积极配合停车管理平台工作,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按照《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落实停车场备案制度,收集停车场信息,推行停车信息服务。
四、积极主动参与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本着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应与区域交通条件相协调的原则,对住宅建筑项目按有关规定在报建或选址阶段要求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解决好交通问题。同时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设计配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数量,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问题。
五、推行公交优先,倡导绿色出行。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推行公交优先,提高公共交通社会服务水平和公交分担率,倡导绿色出行。
感谢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阮细章
联 系 人:马 樑
联系电话:17850590171
宁德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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