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52 | 文号 | 宁公函〔2020〕135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06 |
标题 |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0-00052 | ||
文号 | 宁公函〔2020〕135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8-06 | ||
标题 |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的提案》(第1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我局交警支队结合贵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职能,当前和今后工作中将继续采取并强化以下四项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认真查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登记上牌。通过增设牌证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群众办理登记提供便利服务。今年以来,共登记挂牌合格电动自行车1.9万辆。同时,对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并将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产品情况通报工信、市场监管部门。
二、加快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按照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德市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加大视频巡查和路面管控力度,在城市中心城区主要路口、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周边道路等区域重点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及未悬挂号牌、加装车篷、闯禁行、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自4月份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1.33万起,查扣超标电动自行车8200余辆。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一是在路面巡查中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车。二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收、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推动已有自行车用户、两轮超标电动车车主、新购电动自行车车主选择、更换宁德时代锂电池的新国标换电电动自行车,助推“电动宁德”建设。三是我局交警支队车管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采取批量查验、带牌销售、开设专窗等形式,深化“放管服”工作,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服务。
四、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一是通过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户外LED、手机App等媒介,曝光超标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乱象,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二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广大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国家标准、通过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感谢贵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阮细章
联 系 人:陈 洪
联系电话:17850590150
宁德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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