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33 | 文号 | 宁公函〔2021〕117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2 |
标题 |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33 | ||
文号 | 宁公函〔2021〕11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8-12 | ||
标题 |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对电动自行车驾驶监管的建议》(第0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心城区交通现状
随着近年来宁德市经济发展,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共计9.5万辆(含合标电动车和共享单车)。现城区大部分道路未进行机非隔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不仅造成交通乱象频发、交通秩序较乱,还加大了管理难度。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已成为急需解决的民生和文明交通问题。
二、电动自行车驾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管理标准滞后。首先,对电动车定性不够明确,特别是对超标电动车的机非定性上比较模糊,直接影响到交通管理、事故认定和处罚机制等诸多方面,而且法律法规也无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购买强制保险。其次,执法手段单一、处罚力度较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届满后处200元罚款,且没有规定扣留其车辆,处罚执行困难,无法起到震慑作用;遇到共享单车使用者不服从管理、在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时经常出现拒绝接受处罚、弃车而逃现象,没有强制手段或辅助手段来确保执法效果。二是市民安全意识薄弱。部分市民缺乏正确的安全意识观,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现有状态认识不足,存在“法不管众、法不责众、法不罚众”的侥幸心理,导致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绝。遇有民警执法往往认为是小题大做,故意不理不睬或者寻找借口逃避处罚,暴力阻碍执法的现象也偶有发生。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道路新建或改造过程中,存在“重机轻非”现象,非机动车道越来越窄。在一些混行道路,如蕉城南路、鹤峰路,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没有设置机非隔离设施,仅靠一条白线隔离。而设置有机非隔离护栏的路段,如天湖路,因开口较多致使道路长期处于机非混行的状态。此外,交通路口渠化岛承载能力超饱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缺少等都对非机动车管理造成影响。四是公安交警自身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在实践中部分基层管理部门存在“重机轻非”的管理思想,对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违法行为不够重视,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机动车违法的势头。
三、解决对策和我局采取的措施
(一)从法律层面上着手。《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被列为宁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项目,今年5月份,宁德市司法局与我局已组成调研组开展立法调研。
(二)从交通基础设施上着手。自2017年开始在福宁北路实施“汽摩分流”的交通管理措施,将两轮车与汽车进行分流,实现物理隔离;前年对中心城区闽东路、福宁路16个路口进行“机非分离”的优化改造;去年又对蕉城南北路、宁川路、东湖路、万安路的16个路口进行改造升级,通过路口渠化,规范电动车运行,引导合格电动车按道行驶。
(三)从管理上着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021年是我市常态化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年,我局交警支队已全面部署整治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治理机非车辆按道行驶,打击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接听电话、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一是集中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劝导和规范工作,劝导摩托车在机动车道靠右通行,其他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二是在中心城区闽东路、天湖路、福宁路、宁川路等有条件实施机非分离的道路,同步安排执勤民警到各个重要卡口指挥非机动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三是针对市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乱停乱放突出问题,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加大查纠力度,安排警力疏导交通,对违停的车辆通过警车喊话劝离,对没能及时驶离或拒绝驶离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给予处罚或给予拖曳处理,积极为市民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切实做到还路于民。
(四)从宣传上着手。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交通法规,逐步扩大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面,不断增强全民规范行车的意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与媒体合作,策划专题宣传栏目,利用对社会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进行曝光,突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严重危害性,在全社会形成违法占道行驶可耻、各行其道遵章出行光荣的良好氛围,从而逐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意识。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阮细章
联 系 人:张志明
联系电话:18649858337
宁德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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