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34 | 文号 | 宁公函〔2021〕124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2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34 | ||
文号 | 宁公函〔2021〕124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8-12 |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渣土运输市场规范的建议》(第3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加强中心城区渣土运输市场规范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建议,4月27日,我局交警支队与市城市管理局、交通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结合宁德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决定继续延用现有的《宁德市中心城区渣土车辆加装密闭装置技术规范》至2024年4月27日,对宁德中心城区渣土车运输企业在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安装密闭装置后,车辆的高度、宽度、车厢尺寸、外观喷涂及标识进一步予以明确。我局交警支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对宁德中心城区的渣土车进行查验并登记注册,鼓励中重型货车车主为车辆安装右侧盲区安全视频系统,引导渣土车车主在技术上消除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右侧盲区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对于个人名下及外地车牌等无管理主体从事渣土运输且不符合该标准的渣土车,我局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渣土车运输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并按照法定职责对上路行驶的渣土运输车擅自进行非法改装和超载、滥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倒逼不合规车主和企业按规范安装防漏装置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全力推进渣土运输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贵单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阮细章
联 系 人:刘宇清
联系电话:13859696959
宁德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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