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41 | 文号 | 宁公函〔2021〕131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2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41 | ||
文号 | 宁公函〔2021〕131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8-12 |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学生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加强中学生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联合发文促管理。自2019年以来,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交警部门加强规范管理,发现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凡发现初高中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所在学校要对首次违规学生进行警告处罚,再次违规学生由家长签署保证书并查扣电动车至毕业归还,多次违规学生直接报请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处置,所有违规行为均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强化路面监管。我局交警部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集中整治第二波次行动等整治行动,加强警校联动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紧盯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通过轻微违法采取警告、严重违法校内通报、通知家长处理、处罚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等措施,重点查处学生涉牌涉证、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强化对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并形成常态化监管措施。定期对各校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纳入年终“平安校园”、“文明校园”考评重要内容。
三、多形式开展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通过布置模拟现场,让学生们亲身体验交通安全教育。交警部门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巡回课堂”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课件+互动+实验“全新模式,让师生们切身感受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为让学生更深刻体会到未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民警用一辆时速20码的轿车,分别撞击不戴头盔、戴半盔和戴全盔的假模特,让学生们近距离观看未佩戴头盔模特和正确佩戴头盔模特的受伤情况。此外,还通过微直播的形式扩大宣传面。
衷心感谢叶立景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领导署名:郭梁
联 系 人:王炜
联系电话:18259141413
宁德市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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