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52 | 文号 | 宁公函〔2021〕159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16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补充答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补充答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1-00052 | ||
文号 | 宁公函〔2021〕159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9-16 |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补充答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补充答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关于提升中心市区交通建设管理水平方便市民出行的建议》,我局以宁公函〔2018〕205号办复。现将办理情况补充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局以创建全国级文明城市为抓手,充分利用法律、科技、设施等手段,有效提升交通守法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增强文明交通向心力。
一、科学管理,智能交通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建设城市交通大脑。争取市委、市政府资金、政策支持,我局从2020年正式启动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预计在2021年内投入使用,全力打造城市最强交通大脑。二是运用电警整治交通。在中心城区建设电警点位348个,实现重要路口、路段覆盖,通过视频监控巡逻、缉查布控系统、电警卡口抓拍等科技手段,累计抓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万余起,在治堵疏堵中发挥了强大的科技效能。三是推进信号灯改造升级。争取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对中心信号灯进行智能化改造,逐步实现信号灯联网联控。科学制定中心城区信号灯控制策略,促进控制系统最优、路网流量均衡。
二、精耕细作,道路资源分配更加合理。一是用好公安机关“话语权”。推动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制定落实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论证审查制度,前置介入“道路建设规划、交通优化组织、路内停车管理、完善交通设施”等环节,在城市规划论证建设层面预防交通拥堵。二是改造道路渠化组织。2019年以来,推动实施闽东路等20个路口渠化改造,在对城市主要路口进行渠化改造的同时,大力推进机非隔离,通过“各行其道”提升通行速度和通行效率。三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组织警力对背街里巷等停车泊位应划尽划,规范化护栏、标线设置。2018年以来,中心城区新增1100余块指示标志,安装设置30公里隔离护栏,施划交通标线20万平方米、设置路内临时及限时停车位1.5万余个。
三、治理顽疾,道路交通秩序改善显著。一是常态治理交通乱象。借助“创城”契机,实行重点路口、路段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责任,严厉整治闯红灯、不按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中心城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41.7万余起。二是综合治理超标电动车。2020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超标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负其责、联动治理的整治格局,电动自行车管理被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以来,共整治淘汰超标电动车10.13万辆,登记注册合标电动车78530辆。三是协同共治渣土工程车辆。公安机关联合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中心城区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通行的通告,从2020年4月1日限制拖拉机、农用车在中心城区范围通行,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同时,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城市管理局制定渣土车密闭装置标准,渣土车滴洒漏得到治理。
四、广泛宣传,文明交通更加深入人心。一是深化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在《闽东日报》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与宁德电视台联合共建“红绿灯下”,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对警示案例、文明交通倡导等内容进行宣传,形成矩阵式宣传机制。二是深化交通违法曝光。对中心城区的行人、电动车、机动车等开展违法行为曝光“红黑榜”,遵规守矩的予以“红榜”表扬鼓励,对行人、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视频通过“违法曝光”等栏目定期进行“黑榜”曝光。2018年以来,曝光336期典型违法2万余起。三是深化交通诱导服务。充分发挥媒体传播效应,通过双微平台以及市人民广播电台、“交管路况群”等快速通道,滚动播报交通流量、拥堵等资讯,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交通治理能力,让城市出行更安全、更顺畅、更有序。
领导署名:阮细章
联 系 人:蔡孙斌
联系电话:13950571333
宁德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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