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2-00033 | 文号 | 宁公函〔2022〕101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08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2476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2476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7-0400-2022-00033 | ||
文号 | 宁公函〔2022〕101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8-08 | ||
标题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2476号提案的复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2476号提案的复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完善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第202224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好、管理好无障碍设施是基础性的民生工作,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高度体现,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赞同和支持。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涉及交警业务方面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并配合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先后在东侨路段、水岸阳光路口、富春路口设置了残障人士过马路语音提示功能。下一阶段我局将对已设置路段、路口的使用情况进行再优化、补充,最后推向中心城区其它更多点位,从而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今后,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叶委员的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交警支队将配合相关部门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交通路口,设置残障人士过马路语音提示功能;同时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无障碍设施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函告相关部门,努力完善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2、加强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的长效使用,保证无障碍设施完好率和使用率。一是加大对机动车占用盲道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不被占用,保障设施的使用性;二是配合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乱停乱放机动车、违法占道经营等侵占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三是对市民、市长热线“12345”、网络舆情等反映的无障碍设施损坏、被占用、不规范或破坏设无障碍施等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置。
3、进一步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指导宣传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我局交警支队将配合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广泛深入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普法宣传日”通过新闻媒体和公益活动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在全社会树立“无障碍”意识,导引广大市民关爱残疾人、爱护盲道、妥善使用无障碍设施,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阮细章
联 系 人:范祖成
联系电话:18350303833
宁德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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