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3年09月18日)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公安局政府网站上查阅。

市公安局办公室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工作机构      

   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3-7182055     

   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宁德市公安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2100  

(二)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点击此处:(链接)。

(三)公开渠道

1.“宁德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ningde.gov.cn/

2.宁德公安微信公众号


3.宁德公安微博


4.宁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

   5.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在宁德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为公民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宁德市档案馆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6号

   联系电话:0593-2258211

   宁德市图书馆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庭路1号

   联系电话:0593-2525567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市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3-7182055

电子邮箱:gajningde@126.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宁德市公安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宁德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科”,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宁德市公安局”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将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