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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宁德市公安局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8-02 10:50 来源:宁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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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宁德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行〔2016〕40 号)及《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2014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预〔2014〕53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市公安局是全市公安工作的组织指挥机关和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案件侦破的执勤实战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部署、指导和开展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 
    (三)掌握信息,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全市敌情、社情、社会治安和犯罪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指导并开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以及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工作和民警的执法活动,承办纪委、监察室立案的党员、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及时表彰先进,查处违法违纪人员。 
    (七)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八)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九)组织实施来宁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指导全市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通信、刑事技术检验鉴定、文检等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装备规划,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边防、消防和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上级公安机关进行现役干部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林业公安机关的工作,林业公安局列入宁德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为主领导。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4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5个、执法勤务机构19个,5个基层单位。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

财政拨款

560

52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主动治安、实力应对”理念,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推进“四项建设”为载体,突出预警预防,强化风险管控,注重机制创新,狠抓能力建设,忠实履行三大职责使命,为建设“六新大宁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以护航改革为中心,强化保障、优化服务、全力保障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和“十二五”收官之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重大活动警卫安保,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以侦查破案为主业,专项牵引、专案攻坚,全力提升整体打击效能。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雷霆”等系列专项行动为牵引,强化突出犯罪重点攻坚,有效提升打击整治效能。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6876起,破获41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11名,抓获在逃人员309名,本地逃犯归案数253名,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3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38起。一是严打现行暴力犯罪;二是持续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四是开展“打拐”行动;五是深入开展禁毒整治工作。 
    (三)以公共安全为重点,常态巡查、动态监管,全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着眼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隐患难点,强化常态化巡查管控、动态化安全监管,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提升整体管控能力,年内共发现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8276起,查处18204起,查处治安违法人员10379人。全市先后开展打非治违、大督导大检查等12个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强化路面管控与重点整治。实施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建立中心城区市区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有降,圆满完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全年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8695起,其中酒驾、毒驾、超员超载、现场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10948起。整改完成201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事故多发隐患路段323处。 
    (四)以基层基础为动力,固强补弱、固本强基,全力提升公安发展后劲。全市公安机关以四项建设为载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打牢基层基础,厚植发展优势。 
    (五)以提升能力为主线,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全力推进队伍建设发展。全市公安机关按照“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讲团结、比奉献、看绩效”的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302.23万元,本年收入14034.86万元,本年支出13663.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73.38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14034.8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661.91万元,减少1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3142.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39.2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853.51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13663.7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269.19万元,增长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010.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51.6万元,公用支出558.53万元。 
    2. 项目支出7653.5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326.7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2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4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2.5%。主要用于涉法涉诉救助金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8.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主要用于涉法涉诉救助金支出。 
    (三)行政运行(公安)4528.0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765.7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1454.2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718.18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 
     (五)治安管理12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用于治安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增加。 
    (六)刑事侦察40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8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刑事科学研究耗材支出减少。 
    (七)经济犯罪侦察6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支出减少。 
    (八)出入境管理14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98.6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是出入境证照工本费等支出减少。 
    (九)禁毒管理33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加99%,主要原因戒毒所续建工程的支出增加。 
    (十)道路交通管理1586.9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08.1万元,增加34.62%,主要用于全市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拍照发放、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责任认定复核、中心城区电子警察建设维护、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管理等支出增加。 
    (十一)网络运行及维护43.8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26.17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安专网租金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十二)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70.6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26.49万元,增加52%,主要原因是用于在押人员的给养费标准提高和戒毒所续建工程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94.6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9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公安文职干部人员减少。 
    (十四)信息化建设114.1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2.23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安网络信息化建设支出减少。 
    (十五)其他公安支出1607.1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116.75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安专用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减少。 
    (十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3.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十七)死亡抚恤23.3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十八)行政单位医疗271.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住房公积金394.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85.16万元,同比下降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3.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8万元,为2014年购车的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费292.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2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44%,主要是购车经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82.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公安警务交流以及接待协助侦破案件的相关部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15批次、接待总人数4370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主要是: 严格控制接待限额,严格控制配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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