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行【2017】31号)、《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宁财预【2017】40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公安局是全市公安工作的组织指挥机关和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案件侦破的执勤实战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部署、指导和开展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
(三)掌握信息,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全市敌情、社情、社会治安和犯罪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指导并开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以及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工作和民警的执法活动,承办纪委、监察室立案的党员、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及时表彰先进,查处违法违纪人员。
(七)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八)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九)组织实施来宁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指导全市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通信、刑事技术检验鉴定、文检等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装备规划,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边防、消防和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上级公安机关进行现役干部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林业公安机关的工作,林业公安局列入宁德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为主领导。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4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5个、执法勤务机构19个,5个基层单位。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公安局本级 |
财政拨款 |
518 |
471 |
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大队 |
财政拨款 |
187 |
181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主线,积极践行“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理念,聚焦风险防控,强化打击整治,深化公安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为建设平安宁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指标较往年有很大幅度提升,其中多项指标跃居全省前列。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发展大局,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护航改革发展。
围绕“环三”发展战略,把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跟进服务保障措施、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圆满完成G20等重大活动安保警卫任务。二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四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主动应对区域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大对民间“倒会”、恶意“逃废债”以及食品安全生产问题的打击力度。
(二)聚焦公安改革,强化机制创新,全力提升实战能力。
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坚持向能力建设聚焦,往机制创新着力,加大深度探索和典型推介力度,不断提升公安软硬实力。一是建立实战化情报指挥机制。二是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机制。三是完善规范化执法管理机制。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专项打击,全力营造严打声势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主动部署春节、夏季两次“破案追逃”会战,结合各个专项行动开展,持续形成打击整治高潮。共破获刑事案件5911起(其中部督20起、省督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99人,破案数和破案率升幅居全省第一;历年逃犯归案214名,比升64.62%。
(四)聚焦治安重点,强化动态监管,全力推进综合整治
着眼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隐患难点,强化常态化巡查管控、动态化安全监管,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提升整体管控能力,年内共发现受理各类治安案件20137起、查处20117起、查处治安违法人员10686人;分别比升10.18%、10.51%、2.96%。
(五)聚焦能力建设、强化政治建警,全力打造忠诚警队
大力弘扬“六讲”闽东警察精神,强化政治建警,推动素质提升,狠抓正风肃纪,促进履职尽责,全力打造一支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公安队伍。一是政治建警。二是素质强警。三是从优待警。四是宣传塑警。五是从严治警。
四、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宁德市公安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5564.96万元,本年收入16917.03万元,本年支出16804.9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677万元。
(一)2016年收入16917.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82.17万元,增长20.5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038.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878.47万元。
(二)2016年支出16804.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41.28万元,增长22.3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470.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41.36万元,公用支出628.67万元。
2.项目支出8334.9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054.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28.17万元,增长30.24%,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737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6.73万元,增长62.87%。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从蕉城,东侨分局归口交警支队管理,增加人员经费的支出,以及工资调整增加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3万元,增长2.43%。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
(三)治安管理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减少。
(四)刑事侦查126.33万元,较上年减少275.67万元,下降68.57%。主要原因是用于刑事科学研究的耗材支出减少。
(五)经济犯罪侦查100万元,较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活动增加以及“猎狐行动”行动支出的增加。
(六)出入境管理153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用于打击违法入境支出的增加。
(七)道路交通管理2688.5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62万元,增长69.42%。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从蕉城,东侨分局归口交警支队管理产生的支出以及用于全市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牌照发放,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责任认定复核。
(八)禁毒管理226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32.34%。主要原因是戒毒所基建项目支出的减少。
(九)网络运行及维护104万元,较上年增加60.17万元,增长137.28%。主要原因是科技信息化建设支出的增加。
(十)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62.63万元,较上年减少7.98万元,下降2.15%。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一)信息化建设118.83万元,较上年增加4.7万元,增长4.12%。于上年基本持平。
(十二)事业运行51.56万元,较上年减少43.08万元,下降45.52%。主要原因是公安文职干部支出的减少。
(十三)其他公安支出1251.4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3.8万元,减少了2.63%,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四)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6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万元,增长了45.39%,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公安业务装备方面的支出增加。
(十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91万元,较上年减少630.13万元,下降88.37%。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保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十六)死亡抚恤71.73万元,较上年增加48.42万元,增长207.7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支出的增加。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475.57万元,较上年增加203.81万元,增长75.00%。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从蕉城,东侨分局归口交警支队管理导致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增加。
(十八)能源节约利用5万元,上年为0,主要用于是交警支队大楼的能源节约利用支出。
(十九)公路养护5万元,上年为0,主要用于是公路养护支出。
(二十)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万元,上年为0,主要用于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549.44万元,较上年增加155.07万元,增长39.32%。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从蕉城,东侨分局归口交警支队管理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十二)其他支出225万元,上年为0,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其他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0万元,增长了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6.77万元,同比下降了7.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21.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4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打击犯罪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增加,以及交警改革交警一二大队上收为交警直属一二大队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
(三)公务接待费35.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公安警务交流以及接待协助侦破案件的相关部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47批次,接待总人数3330人。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7.20%,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严格限制陪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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