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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0107-0100-2019-00026 文号 宁政办〔2013〕316号
发布机构 宁德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12-31
标题 部门职能、职责
内容概述 部门职能、职责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0107-0100-2019-00026
文号 宁政办〔2013〕316号
发布机构 宁德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12-31
标题 部门职能、职责
内容概述 部门职能、职责
有效性 有效

部门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13-12-3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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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赋予的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防和侦查犯罪活动。

(三)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置和查处重大治安事件与治安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危险物品、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宁有关事务。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队伍建设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公安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公安监管场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公安系统被装、装备、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承当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督察、财务和内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协助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班子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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