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6 11:40 来源: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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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市委编办〔2021〕90号)要求,我局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明确宁德市公安局权责事项486项,其中行政许可4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296项、行政强制38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37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公共服务事项18项。现就清单公布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及时公布

各责任警种部门要认真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办公室要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交警、治安、户政、出入境等相关单位要梳理出依申请办理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按规定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服务,并实行实时效能监管。

二、严格权责清单管理

各责任警种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的清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问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涉及清单事项变动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与市局法制支队沟通对接,以便做好清单更新、公布、调整事项衔接落实等工作。

附件:宁德市公安局权责清单


宁德市公安局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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