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17 17:57 | 来源:宁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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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宁德市公安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按照《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对公安机关制作、获取政府信息的范围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信息予以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切实保障公民的信息知情权。2011年以来,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另,截止2011年12月31日,在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今年我局强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台帐制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引导局属单位及各市县区局进一步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积极与稳妥、主动与依申请等关系。从而进一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利用公安公众服务网这一载体,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公安网站建设的核心,不断拓展为民服务的内容,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1)提供安全预警服务。开辟了“警方提示”、“警情发布”栏目,及时向群众发布重大警情、治安动态、交通路况等各类安全预警信息和“公众防范”等公共防控信息,有网民留言称赞我们的预警服务是“平安指南”。(2)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着力把公安网站打造成警民联系沟通的互动平台。开辟了“网上便民服务大厅”栏目,集办事指南公开、申请表格下载、办事结果公示和部分网上咨询办事等于一体,并积极与省厅对接,共实现便民便企项目141项。(3)提供警民互动平台。一是加强警民交流。推出“警务同期声”栏目,通过视频的形式宣传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和典型事迹,与网民进行交流互动,受到了网民的高度关注。二是积极解答群众疑难。为及时有效了解群众需求,改进公安工作,我局推出“业务咨询”栏目,及时解答网民在办理涉及公安业务时的疑难问题。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辟了“网上投诉”、“局长信箱”专栏,群众可以通过这个专栏实名投诉公安执法问题、民警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受到了网民的普遍关注和支持。 

    三、咨询情况 

    本局2011年度网上共受理市民网上咨询110份,涉及出入境、户政、交管等内容,并全部及时予以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自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保障。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无专门机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暂时由办公室负责,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也不利于便民服务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改进措施。2012年我局要进一步继续深化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要设立专门机构。结合今年设区市机构改革,我局将积极向市编办申报,争取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科或信息科,同时积极向局领导建议,在暂时无法设立专门机构的情况下,内部调整专职人员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实现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2、要严格保密制度。严格密与非密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将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区分密与非密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3、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建设。按照市局党委关于加强宁德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站建设工作的部署,市局办公室将配合信通等部门加强宁德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列为网站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取实现更多网上办事事项和警民互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及时让百姓知晓公安工作动态。  

    4、要公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财政性资金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所以我局不予公开,但仍然要通过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局的政府采购等情况。 

    5、要公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情况。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所以我局不予公开,但仍然要通过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的 “网上办事”栏目,将本局受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在网上公开。 

    6、要公开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等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所以我局不予公开,但仍然要通过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工作”等子栏目,公开我局出台的相关行政法规,并进行政策解读。  

    7、要公开公共服务类信息情况。通过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法律法规”栏目,公开公安部门颁布的一些政策、法规等信息。  

    8、要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要及时发布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定期维护。要适时完善后台功能、增加前台搜索统计等功能,并进一步对栏目设置及子栏目内容进行科学梳理分类。  

    9、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对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要在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 

    10、要采取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加强与网民零距离的沟通、交流;四是及时将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供公众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德市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593-297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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