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nd110.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3-2972201,电子邮箱:admin@ndsgaj.gov.cn。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是:
(一)健全政府信息台帐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按《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对工作中生成的政府信息,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并于每月将编有“宁公综”、“宁公办”、“宁公函”和相关文号的政府信息台帐报送市局公开办,便于检索、备查。局公开办每月督促局属相关单位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逐一核对每条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运行维护。在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注意查找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归纳、汇总,逐一进行整改。以完善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5+N”服务大厅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对栏目设置及子栏目内容进行科学梳理分类,继续从各个方面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三)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民警招录、装备财务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市公安机关还十分注重充分应用新兴媒体拓展“网络民生警务”的空间和内涵。2012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新浪网和腾讯网上开通了政务微博,构建以市、县二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政务微博为主体、以民警个人工作微博为补充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宁德公安微博群”,在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引导舆论、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声微博听、民情微博察、民意微博访、民忧微博解”的网络服务新模式正逐步形成。
(四)加大相关政策的解读和网络问政的力度。一是在集中反映公安机关工作成效和便民利民措施、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和重要事项的同时,做好对公安机关制定的政策文件的解读说明工作,便于公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二是围绕我局组织开展的可向社会公开的重大活动或专项行动,及时在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开辟专题专栏,集中发布信息,丰富公众获取信息的形式;三是进一步依托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开展“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活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且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广泛征求网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建立完善网络问计和问政机制,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12年1月以来,我局分别就“三访三评”、“我要评警”、“关于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意见征集”和“宁德市公安局警民现状问卷调查”4个主题,通过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活动,鼓励、发动网民建言献策,收集许多意见和建议。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办、通报、考核等机制。201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局属各单位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对工作责任进行分解;二是明确警务公开和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0 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6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按信息类别看,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共65条,其中2012年度发布12条,约占总数的18 %;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政府信息共2条,其中2012年度发布0条;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32条,其中2012年度发布 21条,约占总数的66 %;人事信息类政府信息42条,其中2012年度发布12条,约占总数29%;公安统计类政府信息19条,其中2012年度发布1条,约占总数的5%。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市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至2012年12月31日,网站专栏访问量达 192559人(次);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2012年市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 场;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工作重点,2012年市局组织开展了2场“在线访谈”活动,加强与网民“零距离”的沟通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继续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仍有个别单位不能按《条例》中规定的“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界定其所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致使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没能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把握不准。仍有一些单位对已经确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公开。三是一些单位在报送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时,未能同时提供相关权威解读信息。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结合考评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将贯彻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列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绩效综合考评,从而有效提高局属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制度。由局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督察队每半年对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场督促、整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专项检查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制度,对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公开办向相关单位发出《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引导局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局(分)局认真学习《条例》和市政府及我局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自觉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大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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