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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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宁德市公安局办公室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宁德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gaj.ningde.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宁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3-2972055,电子邮箱:gajningde@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健全平台栏目建设,落实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要求,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加强栏目管理,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促进政务信息广泛传播,推动政务公开优质规范发展。本年度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86条,其中动态类信息98条,提示类信息22条,公开抽查结果信息124次,主动公开文件54份,均按时报送市图书馆及市档案局供群众查阅。同时,加强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年内,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收集发布疫情防控工作素材,加挂#我在岗位上##春节168小时##我愿意为你守护##抗击疫情公安在行动#4个主题,共推送2428篇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累计阅读量达2300万人次。与“中国警察在线”“人民公安报”“福建警方”和全市各地新媒体矩阵互动推送超1200次。印制、分发抗疫知识传单、海报15万余份。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新华社》《学习强国》《福建日报》等各级媒体刊发我市公安机关抗击疫情报道400余篇。

(二)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按照上级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要求,加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局属各有关部门依照上级发布的标准化目录清单开展事项绑定工作,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现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达176项,已完成全部事项关联绑定工作。并按照“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要求,逐项做好指南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使群众查询及办理更加便捷。群众还可通过“交管12123”“闽政通”APP、“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等渠道网上办理户政、交警、出入境等相关事项,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优化政策解读方式,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图片解读电动车综合治理、养犬管理及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等相关政策措施,增强解读效果,丰富解读内容,扩大传播效应。本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4篇,严格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公众查询。同时,进一步扩宽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及了解办事流程。年内,已开展4次在线访谈活动,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公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活动6次,针对流浪犬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车出行等热点问题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年内,及时答复办结市长信箱信件15件、局长信箱信件237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数量

本年

新公开数量

2019年起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5

100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2

+77

1812

行政强制

37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0

694971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4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积极主动公开文件意识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仍需提高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各警钟部门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以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为抓手,推动各警钟部门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三是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优化公开质量,增强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丰富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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