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道路 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1.闽东中路(西起塔山路国泰路口,东至福宁路水岸阳光路口);
2.北湖滨路全线;
3.南湖滨路全线;
4.支提路(西起福宁路路口,东至国宝路路口);
5.国宝路(北起万安东路路口,南至支提路路口)。
二、以下区域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宁德军分区环岛(不含)以南、万安路(不含)以北、福宁路支提路口(含)以北、鹤峰路(不含)以东、金马路(不含)以西、天山路(不含)以南、福宁路金漳路口(不含)以南内的区域。
三、以下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1.鹤峰路(南起青山路路口,北至军分区路路口);
2.万安东路(西起青山路路口,东至金马路路口);
3.金马路(南起万安路路口,北至天山路路口);
4.天山路(西起福宁路路口,东至金马路路口)。
四、限行车辆规定
1.车长大于等于6米的非新能源号牌的中、重型货车及各类专项作业车(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除外);
2.新能源号牌的重型货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通行,其余时段和路段不限行(24小时禁止通行的道路除外);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24小时禁止通行。
五、其他规定
1.军队、公安、消防、医疗急救、工程救险、电力抢修等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通行限制。
2.城市管理部门养护车、环卫车、因林等专项作业车辆正常作业时,不受通行限制。
六、相关要求
1.因重点工程建设、疫情防控、民生物流等需要进入限行区域、路段的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平台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重中型渣土车辆和特殊结构货车需安装右转盲区安全提示辅助设备)。
2.本局以往发布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废止。
3.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车辆限行规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本通告有效期3年,并由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宁德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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