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和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宁公综〔2022〕126号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宁德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和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宁德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和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强化服务保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特制定宁德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和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

1.推行公安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实现交管、户政等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对员工较多的企业实行户政业务“预约办”“上门办”,提供登记流动人口、受理居民身份证及送证服务。为复工复产企业员工等紧急出国境人员开辟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批出入境证件,进一步优化公安政务服务。

2.推行车辆审验、户口迁移等业务“延期办”、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对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当面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居住证到期签注、驾驶证到期换证、车辆审验等业务实行“延期缓办”。将“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和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对驾驶人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先予“容缺”办理驾驶证换证,允许驾驶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3.推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交管业务“特事特办”。严格落实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稳定工作要求,对复工复产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实行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开设车驾管业务专窗,视情提供集中办理服务。

4.优化民用爆炸物品行政审批。对企业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实行即时申请、即时审批、当场办结,确保企业生产供应不中断;对企业《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到期换发、变更单位换发实行全程网办、邮寄送达,做到“一趟不用跑”,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人需求。

5.持续推行涉企保安员线上培训考试模式。大力推广应用“宁德保安微课堂”线上培训软件,企业自招保安和群众可通过邮寄报名申请材料,采用“不见面”方式完成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发放保安员证,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参加培训和考取保安员证。

6.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动社区、村居调解组织、网格员、警务助理等力量加强各类复工复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迅速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门市等。有针对性地对因疫情引发的冲突,快速出警、稳妥处置、跟踪关注,严防矛盾升级激化。

7.建立涉疫涉企警情多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建立“企业110”快速响应机制,加强110与12345等便民服务热线的对接,对接报的扰乱企业复工复产、侵害合法权益的警情,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指派案件管辖单位立案侦办;对社会影响广、涉案金额大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对涉企资金依法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8.严厉打击涉疫涉企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扰乱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企黑恶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非法经营、虚假广告和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影响和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寻衅滋事以及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9.落实“少拘慎押”政策。审慎使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办理涉企案件严格审查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对于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主观故意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涉嫌犯罪的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生产者等慎用或不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10.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复课后,上学、放学时段提前增派民警到校园门口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广泛动员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周边巡逻执勤密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

11.督促指导校园加强“三防”建设。联合教育等部门深入校园及周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校园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学生复课前各项准备。组织学校保安员、安全管理干部等开展校园安保技能培训,传授防范技能,帮助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2.加强校园欺凌行为预防治理。继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禁毒、防范欺凌等普法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涉校涉生案件查处、案件摸排预防、快速出警处置、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投放警力到校园周边,对侵害师生权益、影响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欺凌行为实行“最快介入、最快受理、最快查处”。